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保障科研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加强各实验室化学试剂的管理和保护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个系或团队都应有化学试剂管理员,各组的化学试剂管理员须报院安全负责人备案,人员有变动时须及时调整,不可无人负责。
二、每间实验室都要建立化学试剂的存放和使用台账。每学期进行一次试剂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报院安全负责人。为避免重复领购和积压,领购试剂前应查阅本室或本组的现存试剂帐单,购进试剂后及时记帐,用完的试剂及时销帐。
三、对易燃易爆危险试剂要严格执行限量领购,并控制实验室存量(一般每个18m2的房间不超过10kg)。因特殊情况需暂时超量存放的应经院主管人批准并报院安全负责人备案,同时应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四、剧毒试剂必须有专人保管,单独设立台账。保管人和使用人都要认真执行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五、为了全面掌握各实验室的试剂存量和用量的动态情况,实验室自行外购试剂的发票须经院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购买试剂时必须索取品种与数量明细单)方可报销。
六、所有化学试剂都必须按性质分类存放,并保持双层瓶盖密封和清晰的标签。严禁在敞口容器中存放化学试剂。
七、毕业生(研究生及本科生)、访问?д摺⒉┦亢蠹巴诵萁讨肮そ崾芯抗ぷ骱螅匦朐诶胄;蚶敫谇扒謇砘约痢⑴渲频娜芤汉椭票傅难罚龊么砗鸵平弧?nbsp;
八、实验台试剂架上放置试剂要适量,防止试剂瓶滑落。实验室一般不可设立高位试剂架,如确需高位药架则必须安装牢固,化学危险品不可放在高位架上。
九、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本实验室各房间的化学试剂进行检查、清理,对过期、失效、包装损坏的试剂及时处理。
十、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具有刺激性气味的废液,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及多余化学试剂的处理应按《华中农业大学实验室排污管理规定》校发[2009]96号执行。
十一、严禁将化学试剂存放在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