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仪器设备管理的任务是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的作用,挖掘仪器设备潜力,提高投资效益,保证科研工作需要。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按经费的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院(系)批准。
三、仪器设备按性质分类归口管理。由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分级建立明细账、卡,每学年核对一次,做到账、卡、物相符。
四、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具体承办仪器设备的申请、领用、变动和日常管理。
五、未经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移动、调换或出借仪器设备。人员调离,必须向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缴清所借物品。
六、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七、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报废和改造等,必须经院(系)负责人和资产管理人员严格审批。
八、仪器设备特别是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对外协作,开展技术服务,提高设备利用率。